物件資訊
重購總價 ≥ 賣出總價:已納稅額全額退還。重購總價 < 賣出總價:按「重購總價 ÷ 賣出總價」比例退稅。
課稅所得(獲利)—
適用稅率—
自住免稅額—
原始應納稅額—
重購退稅金額—
試算說明:本工具依房地合一稅 2.0 一般個人稅率概算:持有 2 年以內 45%/2 至 5 年 35%/5 至 10 年 20%/超過 10 年 15%;
符合自住條件(設籍並持有、居住滿 6 年,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或營業使用)者,優惠稅率為 10%,且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部分才按 10% 課徵。
重購退稅試算為簡化估算,實際需同時符合出售與重購皆為自住房地、重購登記在同一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名下等要件。
本工具不計入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或其他移轉費用,僅供初步概估,實際稅額請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正式申報前建議諮詢地政士或會計師。